标的基本情况 |
东水路18号旧五号楼(31#)16套单元房((101#、102#、201#、202#、203#、301#、302#、303#、401#、402#、403#、501#、503#、601#、602#、603#)面积936.94㎡三年期租赁权。 |
东水路18号石屋(11#)11套单元房(102#、104#、105#、202#、203#、204#、205#、301#、302#、304#、305#)面积777.39㎡三年期租赁权。 |
产权状况 |
土地证:闽国用(2012)第00073号
房产证:榕房权证FZ字第16036258号 |
土地证:闽国用(2012)第00073号
房产证:榕房权证FZ字第16036258号 |
实物状况 |
租赁 |
租赁 |
资产明细清单 |
无 |
无 |
租赁物瑕疵 |
按现场看样为准。 |
按现场看样为准。 |
租赁用途 |
不得经营高噪音、高污染的扰民行业 |
不得经营高噪音、高污染的扰民行业 |
租赁期限 |
三年 |
三年 |
免租装修期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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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收缴方式 |
月缴 |
月缴 |
水电及物业费 |
自行缴交 |
自行缴交 |
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|
23424元/月,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% |
19435元/月 ,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% |
履约保证金 |
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三倍 |
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三倍 |
竞价方式 |
增价式拍卖 |
增价式拍卖 |
承租方资格 |
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记录的单位。 |
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记录的单位。 |
承租方资格条件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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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权情况 |
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。 |
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。 |
其他情况说明 |
1、无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。2、消防设施、设备不齐全。3、承租人搭建门店招牌,需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。4、合同签订前,应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。 |
1、无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。2、消防设施、设备不齐全。3、承租人搭建门店招牌,需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。4、合同签订前,应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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